2.奶瓶上應該有刻度標志,且小的容量刻度值不得大于60毫升。給孩子兌奶的奶瓶刻度存在嚴重偏差,可能導致嬰幼兒長期喝高濃度或低濃度的奶,影響其正常發育。董金獅指出,一些奶瓶刻度上顯示60毫升的容量,實際只有40毫升,因此,規范刻度能有效降低誤差。董金獅同時提醒,家長在選購時還要看刻度標得是否清晰,以免在日后反復使用中被擦掉。
3.奶瓶上使用的漢字、數字和字母,字體高度不得小于1.8毫米。董金獅解釋說,如果奶瓶用的字體太小,易讓一些家長,尤其老人看不清上面標寫的刻度、說明等,從而引發危險。選購時不妨把奶瓶放在離眼睛不同的位置,看上面的字跡是否清晰。
4.“危險”、“警告”、“注意”等安警示的字體不小于四號黑體字,警示內容的字體應不小于五號黑體字。董金獅說,這同樣是出于以上安考慮。家長在選購時要看清楚。
5.玻璃奶瓶應有易碎標識。過去,奶瓶沒有易碎警示,家長和孩子容易因奶瓶碎裂而被燙傷、扎傷。如普通鈉鈣玻璃奶瓶不進行沸水、冰水的熱沖擊實驗,產品應附加警告,提醒消費者使用時不可急冷急熱。此外,玻璃奶瓶爆裂也是消費者常會投訴的質量問題,所以家長在選購時要看是否有溫度耐受范圍警示。
6.有吸管的產品應給出“吸管不適合6個月以下嬰兒使用”的警告語。6個月內的寶寶用吸管可能掌握不好力度,一下吸太多水嗆到。因此新標準提出要明確此項警示,給新手爸媽們提個醒。